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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故意杀人案被平反
发布时间:2016.12.02  浏览次数:   编辑:刘凯


含冤二十余载 一朝得以昭雪

                        ——聂树斌故意杀人案被平反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辽宁沈阳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被告人聂树斌的家人和全国人民一起终于等来了盼望已久的消息。聂树斌的父亲和家人喜极而泣。这一案件受到了包括我们苏商律师在内的所有法律人的共同关注,我们对聂树斌的平反昭雪感到十分欣慰。

     案情回顾

     21年前  聂树斌因杀人强奸罪被执行死刑

     1994年8月5日,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在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遭强奸后身亡,时年20岁的原鹿泉市综合职业技校校办工厂工人聂树斌,被警方认定有重大作案嫌疑,于1994年10月1日被拘留,10月9日被逮捕。

     1994年12月6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以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1995年3月15日作出(1995)石刑初字第5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聂树斌于1994年8月5日17时许,骑自行车尾随下班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某,至石郊孔寨村的石粉路中段,聂故意用自行车将骑车前行的康某某别倒,拖至路东玉米地内,用拳猛击康的头、面部,致康昏迷后,将康强奸。而后用随身携带的花上衣猛勒康的颈部,致康窒息死亡。”判决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妇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聂树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康孟东丧葬费及其它费用二千元。”

     聂树斌不服,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年4月25日作出(1995)冀刑一终字第12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聂树斌拦截强奸妇女、杀人灭口,情节和后果均特别严重。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对被告人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及民事赔偿数额适当;对强奸妇女罪量刑重”,判决“维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1995)石刑初字第5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聂树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及原判决第(二)项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及其它费用二千元整;撤销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1995)石刑初字第5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对被告人聂树斌犯强奸妇女罪的量刑部分;上诉人聂树斌犯强奸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与故意杀人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案两凶”出现转折

     2005年该案爆出“一案两凶”,2005年1月18日,犯下多宗强奸杀人案的河北广平县人王书金在河南荥阳落网,王书金主动供述1994年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案是他所为。

     2014年12月,在被执行死刑19年后,聂树斌案迎来实质性进展,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院复查此案。2016年6月,最高法决定提审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再审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审理。2016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报,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再审合议庭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第一法庭听取申诉人张焕枝(聂树斌母亲)及其代理人李树亭律师意见。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判决主要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鉴于原审被告人聂树斌已经被执行死刑,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决定对本案不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判决主要理由是:

     一、聂树斌的作案时间、作案工具来源以及被害人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这些基本事实不能确认。

     二、聂树斌被抓获之后前5天的讯问笔录、案发之后前50天内多名重要证人的询问笔录,以及可以证明聂树斌有无作案时间的重要原始书证考勤表缺失,导致聂树斌原在卷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存疑,有罪供述与在卷其他证据供证一致的真实性、可靠性存疑,本案是否另有他人作案存疑。

     三、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也没有达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定罪要求。

     四、在原审有关重要证据缺失的情况下,充分运用了“常理”这个重要的裁判理念。再审判决在评判本案原办案人员当年的行为和事后的解释时多次使用了“不合常理”这一表述,具有重要导向作用。这里的常理,就是普通老百姓都懂得、普遍认同的道理,就是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判时,应当考量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

     读后观感:

     该案从1995年聂树斌被执行死刑,到2005年王书金主动供述该案是他所为,爆出“一案两凶”,以及相关案件在审理过程出现许许多多事故蹊跷情节。历时21载终于落幕,确如一部电影大片,情节曲折生动,结局令人心酸。使人不由想起清末“杨乃武与小白菜”,想到身为普通老百姓的个体,在不完善的法制环境下,面对强大的司法力量,显得是如何的渺小和不堪一击。可以想像到最高法在面对重重阻力,最终力排众议平反昭雪,是多么的不易。这也证明十八大以来,法治日益昌明,让我们律师界感受到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的成效。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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