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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南京增设巡回法庭
发布时间:2016.11.02  浏览次数:   编辑:史兹保律师

 

     新华社电,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11月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增设巡回法庭的请示》等十三个文件。会议强调,面对改革的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要牵住改革“牛鼻子”,既抓重要领域、重要任务、重要试点,又抓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关系全局的改革,特别是涉及重大制度创新的改革,要统一行动,任何时候不能放松、不能滞后。具体到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哪里矛盾和问题最突出,哪个疙瘩最难解,就重点抓哪项改革。要注意区分改革举措的性质类型,分类施策、精准施策。要明晰解题思路,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关键环节、明确时间节点。对打基础、谋长远的制度性改革,要重点搞好制度设计,抓紧细化落实;对切口小、见效快的具体改革,要盯紧抓牢,逐条跟踪,一一落实;对面上提出原则性要求、鼓励引导性的改革举措,要注重社会面引导,形成合理改革预期;对探路性质的改革试点,要大胆探索,及时总结经验,注意发现问题,该完善的要完善,可复制推广的要及时推广。对一些矛盾和问题多、攻坚难度大的改革,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顾全大局,握指成拳,合力攻坚。

     会议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市、沈阳市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基础上,在重庆市、西安市、南京市、郑州市增设巡回法庭。会议强调,要注意把握好巡回法庭的定位,处理好巡回法庭同所在地、巡回区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的关系,发挥跨行政区域审理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作用,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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